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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所知道的古代印度人被分為四個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 ~~還有賤民1.婆羅門是祭司貴族。它主要掌握神權,占卜禍福,壟斷文化和報導農時季節,在社會中地位是最高的。 2.剎帝利是雅利安人的軍事貴族,包括國王以下的各級官吏,掌握國家的除神權之外的一切權力。 ->婆羅門和剎帝利這兩個高級種姓,佔有了古代印度社會中的大部分財富,依靠剝削為生,是社會中的統治階級。3.吠捨是古代印度社會中的普通勞動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階層,包括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他們必須向國家繳納賦稅。 4.首陀羅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達羅毗荼人,實際上處於奴隸的地位。 各個種姓職業世襲,互不通婚,以保持嚴格的界限。->不同種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是賤民,或叫不可接觸者,賤民不包括在四個種姓之內,最受鄙視。

其中以上的回答有句話應該是錯的 不同種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是賤民,或叫不可接觸者,賤民不包括在四個種姓之內,最受鄙視。 ~~就我之前看到的資料是男的首陀羅不可與非首陀羅女性結婚,而女的首陀羅可以跟不同階層的男性結婚,所以才會有一堆悲劇是男貧愛上女富,而因為階級問題被處死的情況&戲劇

參考資料 http://www.epochtimes.com/b5/0/11/21/c2900.htm
現階段印度的種性制度,除了部份的婆羅門階級之外,其他人已不再用舊有的三種姓階級來分野。取而代之的,是按職業等級所區分的階級制度。因此有的職業被視為較高等級,但有的職業則受到輕視,甚至某些職業是被視為有污染的,例如與殺生有關的職業﹙狩獵者﹑漁夫等﹚;與處理死者屍體相關的職業﹙屍體搬運工等﹚;與處理人身上排泄物的職業﹙洗衣、理髮、掃廁所、產婆﹚;皮革業﹙因與聖牛有關﹚。事實上從事這類被視為污染職業的人,是一種被稱為“阿丘得”的人,他們是那些女性婆羅門和男性首陀羅所生孩子的後代,他們被視為“不可接觸者”,他們不可任意轉換職業、即使受到他人的壓迫也不敢反抗、他們不僅不能接觸高級種姓的人,甚至他們的目光、影子也不可接觸到高級種姓人士,在一些官方報告之中,有時他們甚而會受到其他人的殘酷殺害。然而盡管如此,他們卻鮮少反抗,他們祇希望藉由如此地逆來順受,好使他們在下一世能脫離這種悲慘的生活。這可說是由業力思想所帶來的宿命論,使得這種社會甘於漠視這種不公正的社會現象。雖然在現代文明的政治體系之下,政府已經藉由法令,意欲消除種姓制度所帶來的種種歧視,但是這種根深蒂固的思想,卻是難以消滅的,特別是在鄉村地區尤然。 參考資料 http://www.m-ccc.org/m-christn/flwup/Indn.html
我認為最合理的是維基百科的說法是最合理的~才解釋得了種種不同說法的原因維基百科種姓制度

印地語:हिन्दू वर्ण व्यवस्था;英語:Indian caste system)或作印度卡斯特體系,是印度與其他南亞地區[1]普遍存在的社會體系。種姓制度以婆羅門為中心,劃分出許多以職業為基礎的內婚制群體,即種姓。各種姓依所居地區不同而劃分成許多次種姓,這些次種姓內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許多聚落種姓,這些聚落種姓最後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氏族,如此層層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於整個印度次大陸的社會體系。因此,種姓制度涵蓋印度社會絕大多數的群體,並與印度的社會體系、宇宙觀、宗教與人際關係息息相關,可說是傳統印度最重要的社會制度與規範。 一般而言,種姓制度被認為是前20世紀左右,隨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創立的社會制度。然而隨著馬木留克蒙兀爾等外來伊斯蘭教征服者統治印度,種姓制度為了政權需要經歷過許多調整,並且在英屬印度時期為符合殖民者需要,被固定、僵化,成為階級森嚴的階序體系。由於該體系中的不平等與近代西方興起的民主制度人權思想大相逕庭,因此常被批評為反現代化的落後制度,甚至被視為妨礙印度社會進步的毒瘤。1947年印度脫離殖民體系獨立後,種姓制度的法律地位正式被廢除,各種種姓分類與歧視被視為非法,然而在實際社會運作與生活上,其仍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

概念

種姓制度並非一套絕對的社會階層,而是藉由許多不同的標準建立起來的一套相對階序,這些標準諸如:是否吃素、是否殺牛以及是否接觸屍體等等……這些標準背後的核心概念是一套「潔淨與不潔」的價值觀,然而該價值觀卻受到實際生活中的權力關係影響。為此,古代印度的婆羅門發展出一套稱為「瓦爾那」的分類架構,作為解釋並簡化整個制度的方式。因此,這兩套思維方式大致構成整個種姓制度的主要概念。

潔淨與不潔

潔淨與不潔是種姓制度的核心觀念,其依循的原則主要有二:一種是時效性,一種是互補性

時效性

恆河岸邊洗滌的人們:印度教認為水能洗滌不潔與罪惡,恆河河水則有最佳的洗滌效果,因此印度人經常在恆河兩岸洗澡或擦拭身體。

不潔可分為兩種,即暫時性的不潔與永久性的不潔。在此,「不潔」主要指在生活中各種被視為帶有危險性,而需要將受此影響者加以隔離的事物或情況,比如經血生產死亡等等......。這些情況之下,即使與之有稍微的接觸都算沾染到「不潔」,需要以慎重的方式隔離或是消除其不潔。 所謂的「不潔」是一套繁瑣的分類體系,這其中最核心者包含《摩奴法典》所規範的人身上的十二種不潔物(如糞便、唾液等)、出生與死亡以及許多次轉手過的人與物品。此外,各種器物之間也有一種比較性的不潔關係,如潔淨,銀比青銅潔淨,青銅比黃銅潔淨,上述這些金屬又比陶器潔淨,這種比較性的關係會影響到器物的使用年限與價格。同樣地,當人與「不潔」的接觸程度與關聯性也會牽涉到其被隔離的時間長短,以及處於暫時性的不潔還是永久性的不潔。以親人死亡為例,當該狀況發生時,其核心家庭的成員被視為最「不潔」,守喪期最久,不住在同一屋簷下的親戚則依與死者生前來往的程度決定其「不潔」程度與守喪期,即與死者生前來往越密切者需守喪越久,反之則越短。同樣的觀念用於即將殉夫的寡婦,如果她們正處於經期時,依規定不可殉夫,必須等經期結束後四天並沐浴才可自焚殉夫。上述這些有時效性的例子都可顯示暫時性不潔的情形,而暫時性的不潔通常有直接或間接的化解之道,比如用水清洗(沐浴或洗滌特定部位)、剔除毛髮、塗抹牛的五種分泌物等。 然而如果經常性的接觸「不潔」的事物,比如專門替死者或產婦洗滌衣物、埋葬死者,這種情況下便處於永久性的不潔。換言之,以接觸「不潔」事物為業的人或群體無法擺脫「不潔」的狀態,因此他們與他們的親人必須被長期隔離於大多數人之外,以防污染到其他人。如此,他們便成為「不可觸碰」的賤民,其他非賤民的種姓必需避免與之直接接觸,甚至迫使他們遷居聚落之外,否則有被污染的危險。 因此,在時效性上可以看見潔淨與不潔之間的對立關係:如果要維繫自身的潔淨,必須遠離不潔。潔淨與不潔位在價值觀的最高與最低兩端,彼此相互排斥,互不相容。

互補性

互補性主要與婆羅門有關,其基礎建立在於滿足婆羅門對潔淨的需求以及由此產生的不潔。作為種姓制度的核心,婆羅門必須保持高度的潔淨,才能維持其神聖的地位,因此隨著歷史發展,婆羅門創造出許多規定與禮儀維繫自身的潔淨,然而執行這些儀式與規定時如果沒有他人協助,多少會沾染不潔而處於不可觸碰的狀態,因此衍伸出各種處理不潔事務的種姓,這些不潔的種姓之存在也保障了婆羅門的潔淨。換言之,潔淨與污穢,婆羅門與賤民,這兩者彼此互補,缺一不可。舉個例子,死牛,特別是被宰殺的牛被視為不潔,然而儀式上不可避免需要以牛皮製成的鼓和接觸這些不潔物的演奏者,因此許多地方出現以製作皮革或演奏樂器為業的賤民種姓,然而他們的工作卻與神聖的宗教儀式緊密相關,甚至必須在其中扮演主祭者的角色。

潔淨、不潔與種姓制度

正因為潔淨與不潔在概念上構成既對立又互補的關係,因此一個種姓要確立其地位時,必須同時根據幾項標準作為參照,比如甲種姓的成員可能會說「因為我們是素食者,所以等級高於辛、壬、癸種姓;但我們容許寡婦再婚,所以等級不如甲、乙、丙種姓。」由於種姓內的成員都不可避免地要同時遵守與違背某些潔淨標準,因此可以藉由各項由潔淨與不潔所衍生的實際標準將所有種姓一分為二,最後這些標準匯合在一起時,便構成一套由高至低的「潔淨-不潔」種姓階序。 雖然潔淨與不潔的觀念在印度社會中具有其重要性,但現實生活中的權力關係卻未反映在這套價值觀之外,因此這套理想的階序原則未必符合實際上的社會階層。即使如此,潔淨與不潔得觀念提供一個清楚的輪廓,使各種姓的成員了解自己種姓的社會地位以及與其他種姓的關係。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205073113513 印度獨立後 政權上是民主國家,既是民主體制 必須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因此印度政府頒佈了廢除“賤民”制度的法律,並在就業、教育、醫療等方面採取一系列保護低等種姓的措施,使印度人在法律上不再有歧視印度的法律明文規定 沒有種性歧視但是傳統文化的背景以及宗教的關係目前印度的社會仍是種性區的很嚴格雖然經過現代化的衝擊 種性制度已經鬆動但是今天的印度社會仍然保留著種姓制度的殘跡,數千年歷史的種姓制度至今仍深植於印度人的觀念,並沒有被廢除

雖然文字上已廢除,但種性制度 根植於人民的心中,甘地用了各種方法要解決種性制度的問題,但終究他還是失敗了,雖然在印度宗教經典裡只敘述了四種種性,但目前在印度種性的分類已經超過十幾種,主要是因為不同種性通婚後,又成為另一種種性的產生。例:貴族的剎地利與吠舍通婚,結婚後所生的小孩他的社會階級會比賤民還低,依此排列下去,雖然現在也有很多賤民階級的人透過教育改變他們的生活,但依照印度人的說法,只要你知道對方的姓、他說話的方式、還有他的職業,就可以判斷出對方的種性。所以如要完全解決印度的種性問題,不知這個世紀是否能做到?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082605505印度國父歷史學家說,甘地將賤民制度這個議題推向了全國舞台,並利用自己崇高的道德地位推動廢除賤民制度的運動,確實應該獲得極高的認可。但是甘地從未真正揚棄印度教的種姓制度,他行動的具體成果也很少。許多印度賤民,特別是那些受過教育的賤民,樂於打破甘地的完美形象。“甘地是受西方世界誤解最深的一個人,”賤民出身的經濟學教授托拉特認爲,“在爭取印度獨立上,他的確以非暴力運動扮演了重要角色。但他也讓種姓制度的正統姓得以維持;這個制度是印度帶給世界的不幸禮物。”英國的種族歧視使整個印度民族受到了不公待遇,而印度的種姓制則又使約占人口1/4的賤民受到了極不公正的待遇。按常理說,就像反對英國的種族歧視政策一樣,甘地也會反對印度的種姓制,但是甘地反對的卻並不是印度的種姓制,而是從屬於種姓制的不可接觸制度即賤民制,他試圖廢除種姓制中不合理的成分,而不是廢除種姓制,因此在甘地看來,種姓制的存在有其正當性,但賤民制卻在毀壞這種正當性,如此便出現了甘地式的關於種姓制和賤民制的矛盾思想:“賤民階級一旦清除,種姓制度就會淨化。”針對甘地的這種說法,後來學者衆說紛紜,莫衷一是。大多數的學者認爲甘地在種姓制的問題上自相矛盾甚至自欺欺人,但是,也有不少學者認爲他反賤民制而不反種姓制實際上是一種高明的政治策略。“賤民階級一旦清除,種姓制度就會淨化。”乍聽之下,這句話仿佛是甘地式或印度式的矛盾思想,甚至可以被理解爲承認種姓制度的正當性。但事實上,它是一種革命性的評估和看法。需要改革的是制度本身;應該被摧毀的是種姓階級心態。實際上甘地反賤民制而不反對種姓制是使印度發生革命性變化的有效策略:通過取消賤民制而得到改造種姓制的目的,並最終摧毀各種姓階級的心態。因此,甘地反對賤民制並不是一種機械行爲,並不是要將多少公務員名額分配給賤民這樣一個簡單的比例問題。但可悲的是,印度卻使甘地變成了一個悲劇性人物,“身爲印度人,甘地不得不跟象徵打交道。印度人從甘地那裏學到的卻恰恰是無意義的、象徵性的儀式,至今他留給印度的只是一個崇高而縹緲的名字,在當代印度社會中,雖然他還是不斷被人提起,但他對印度現實生活似乎早已沒有任何意義。奈保爾不無悲哀地說,是“印度毀了甘地。他變成了‘聖雄’。印度人敬仰他的人格;至於他一生所傳達的資訊,則無關緊要。
印度聖雄甘地Gandhi,一八六七年十月二日誕生。之後以一個平凡的小律師,帶領手無寸鐵的印度人民,以不合作運動漸漸帶領整個印度爭取到民主與自由,終於讓英國殖民政府妥協,並成為世人眼中的和平象徵。 甘地勇於拋棄傳統種性制度、勇於對抗他原本景仰的大英帝國、勇於面對暴力與牢獄之災卻從不以暴力反制。他曾公開譴責種性制度和女方嫁妝的問題 呼籲印度人放棄繼舊觀念雖效果不彰,仍值得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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